1.請檢附成績單及選課結果單
(請自行於成績單上註明於認知科學學程所修習及格之科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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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請務必先行參閱相關學程之修業規定,已達該學程修業標準者,即可於畢業學年度最後一學期加退選結束至三月底或十月底期間,提出申請學程證書,然後連同畢業證書一起領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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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學生向認知科學中心提出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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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認知科學程中心主管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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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送教學組複核並印製學程證明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