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請檢附成績單選課結果單

(請自行於成績單上註明於認知科學學程所修習及格之科目)

 

 


2.請務必先行參閱相關學程之修業規定,已達該學程修業標準者,即可於畢業學年度最後一學期加退選結束至三月底或十月底期間,提出申請學程證書,然後連同畢業證書一起領取。

 

 


3.學生向認知科學中心提出申請

 

 


4.認知科學程中心主管核准

 

 


5.送教學組複核並印製學程證明書